(要闻)省内小作坊禁止生产婴幼儿食品 违者最高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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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记者詹尼弗)昨天下午,第十二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Xi闭幕。经表决通过的《陕西省小食品作坊和摊贩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批准《Xi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陕西省小食品作坊小餐饮和摊贩管理条例》禁止小食品作坊采用传统酿造工艺以外的方法生产酒精、酱油和醋。此外,婴儿和孕妇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乳制品、饮料等。不能在小食品作坊生产。违者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和原材料,并处5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条例增加规定:小食品作坊、小餐馆、食品摊贩一年内三次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此外,省军区副政委贺家杰,最近调到新疆军区工作;Xi安海关党委书记、专员许将调任广东工作。会议接受了何家杰辞去第十二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许辞去第十二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编辑:杜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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