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省基本医保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本篇文章881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王)近日,陕西省医保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实施《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
通知明确指出,从2020年1月1日起,将统一执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目录中的西药、中成药、中草药和国家协商药品等被保险人使用所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
通知指出,现行《陕西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录》中与2019年版《全国医疗保险目录》规定不一致的药品,应按国家规定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执行陕西省现行规定。未列入国家目录的药品不再纳入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药品目录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扩大用药范围,不得将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转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的支付范围。常规药品中的乙类药品,各地自行确定个人预付款比例,协商准入药品和协商成功的药品按乙类药品统一管理。同时,要与现行国家药品管理政策做好衔接,确保政策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支付目录内药品时,不区分甲类和乙类,按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规定支付。
根据通知,如果在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目录中有新入院的药品,且协议期满后又有经过协商的药品,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原则上将根据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的价格水平,对原药品和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制定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协议期内,国家协商药品执行国家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支付标准包括基金和被保险人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协议期内,对于列有仿制药(仿制药)的国家协商的药品,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药品支付标准,或将仿制药名称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确定支付标准。
新闻推荐
创新陕西医药体制缓解盲人用药困难
1月2日,陕西省人民医院临床药师郭振军(右)向盲人患者柴欣欣介绍用药方法。针对盲人用药的实际困难,陕西省人民医院进行了创新和发展...
陕西新闻,弘扬社会诚信。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快乐和美好!因为爱而付出,时光流逝,陕西是不变的家。
标题:(要闻)陕西省基本医保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