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最高法提及"富县经验" "群众说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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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到:总结推广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情,法官说事情”便民工作经验,参与县治。那么,富县法院“群众说事情,法官说事情”是怎么运作的呢?
地方乡镇实行“群众说事情”制度,遇到矛盾纠纷,让群众摆事实讲道理,通过公开评议推动纠纷解决;法院使用了“团体”
在“民意”平台上,组织了“法官意见”。包村法官通过“一村一员”的工作机制,通过“在法制宣传会上当面发言,说法律咨询不方便动,开会时打电话,调解纠纷时就地谈话”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纠纷调解,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要把报表的发展作为干部绩效考核、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抚仙院院长刘说。
华商日报记者了解到,富县很多地方纠纷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诉前调解解决的,不再进入诉讼渠道,不仅减轻了人们的诉讼疲劳,也缓解了法院案件人多的困境。2014年,富县法院实现民事案件连续三年零增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零受理,信访案件连续三年100%罢工率。
华商日报记者宁军
编辑:刘超
标题:(要闻)最高法提及"富县经验" "群众说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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