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关于促进陕西省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 有条件老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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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一伟、张艳刚)近日,省老龄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24个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陕西省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共同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增强老年人幸福感和收益感。
2025年将形成老年人无障碍宜居环境体系
据悉,《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宜居老年人环境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评价标准体系,完善老年人项目技术标准体系。“居住、交通、医疗、养护”环境更加优化,形成安全、便捷、舒适、无障碍的老年人宜居环境体系;老年人宜居环境理念普遍确立,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得到充分体现,适合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安全保障、社区支持、家庭氛围和人文环境明显改善;形成老年人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形成老年人交流信息、尊重包容、实现自我价值的良好环境;各地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形成一批有特色的老年宜居住宅、老幼共居社区、专业化养老社区,营造老年友好型居住环境。
电梯将建在有条件的旧社区
《实施意见》从建设适合老年人的生活环境、适合老年人的出行环境、适合老年人的健康支持环境、适合老年人的生活服务环境、尊重老年人的社会文化环境五个方面提出了15项重点建设任务。在适合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方面,探索在有条件的旧住宅区实施新增电梯项目,支持发展老年公寓和适合老年人居住的新型住宅。在适合老年人的出行环境方面,引导城市加强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建筑、公共交通车辆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逐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在老年人健康支持环境方面,推进智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动员各级医疗资源、基层组织、相关养老服务机构和工业企业开展健康养老服务。
2025年,全省地级市将建立老年医院
到2025年,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老年病科建设,地级市建立老年医院。在适合老年人的服务环境方面,要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规划前期,要按照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土地的标准进行规划和设置,同时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尊重老年人的社会文化环境方面,要重视老年人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优势,加强专业服务,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将尊老爱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实践相结合,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建设,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要求。新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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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闻)《关于促进陕西省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 有条件老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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