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服刑男子与同伙挖洞越狱 25年后被抓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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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晓军通讯员张文栋)一名男子在服刑期间在同伙的帮助下成功越狱。在逃亡期间,他以自己的名义躲藏起来,25年后,王仍然受到惩罚。
1990年9月初,陕西省崔家沟监狱原崔家沟大队第二中队罪犯王,与陕西省崔家沟监狱原崔家沟大队第四中队罪犯刘星(已判刑)在改造过程中聊天。1990年9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刘星趁着在井里干活的机会,把事先准备好的衣服穿好,带下了井。晚上11点半左右,刘星从七中队工具室保管员手里骗取了一根撬棍。12日凌晨,刘星与被告人王沿地下风巷走到二号风井,撬开二号风井内门,从二号风井外门下预先挖好的一个坑中逃脱。被告人王和刘星沿着山沟小路走了一会儿后分开。
王越狱后,化名赵、先后在铜川一号煤矿、蜂窝煤场、煤矿物业公司工作。俗话说,做贼心虚,王早就在他日复一日的逃避中孤独了。2015年1月,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陈家山派出所两名民警在得知被告人可疑后,对王进行了讯问。他承认自己是崔家沟监狱的逃犯,警方应该将王控制并拘留到公安机关。同日,陕西省崔家沟监狱民警将被告人王带回监狱羁押。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在被绳之以法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及其同伙的罪行,情节较坦白,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日前,铜川市银泰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九年零九个月零两天,因未执行原判刑期。刑期合计13年3个月零2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编辑:杜明南
标题:(要闻)陕西服刑男子与同伙挖洞越狱 25年后被抓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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