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陕西试点增加食用期限标注 让食品安全“看得见”
陕西网讯(楠楠)请在2020年2月13日前食用。12月30日,在市未央路人人乐店购买牛奶的市民袁(音译)欣喜地发现,他常喝的一种乳制品的外包装上竟然贴了这样一个标志。他很高兴地告诉我们,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明了保质期,我们就不用费心去计算保质期什么时候到了。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这个标志是一个提醒(好意思)。
这一变化是由于陕西省市场监督局开展了在食品外包装上添加食品有效期标签的试点工作。通过在食品外包装的显眼位置添加食品保质期标签提醒,形成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三位一体的食品标志,给消费者更多的安全提醒,有利于更好地保证产品安全。
虽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了食品包装标签的内容和形式,但在日常生活中,由于食品种类繁多,保质期从长到短不等,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往往面临着计算产品保质期的麻烦。为了解决消费者找不到、无法理解、无法计算食品包装标签内容的问题,今年12月,陕西省市场监督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与企业进行探讨,多次实验打印出提示标签的形式。
按照达标、先行、示范引领的原则,在不突破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不影响现有包装标签使用、尽可能不增加企业生产成本的前提下,我局首先选择了4家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生产企业进行试点,并在企业部分产品外包装的显眼位置明确添加以下内容:请在xx、xx、xxxx之前标注食用(饮用)消费期。试点工作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响应。试点企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有的产品保质期一两年,有的保质期45天,以此类推。省局提出加食用期标签,我们积极响应,加班加点把第一批贴有食用期标签的产品及时送到超市,让消费者看清楚,为消费者做出更好的选择。
这种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的创新做法受到了陕西省政府的高度关注。主管省长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给予了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
消费者在纷纷称赞这种做法的同时,希望企业诚信经营,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这样我们的食品安全就更有保障,放心了。袁的声明也表达了消费者的心声。
据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将制定《陕西省增加食品包装标签食用期限标识工作方案》,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逐步将试点工作扩大到茶叶及相关产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 逐步推进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增加即时标签,促进公众了解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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