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向本村女子收出嫁管理费 陕西一村干部被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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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9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了陕西省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报道称,一名村干部实际上向村里的妇女收取婚姻管理费。这三个问题是:
1。商洛市商南县城关街道富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村会计王拿走了项目建设资金。
吴利用宅基地分配、办理低保、土地出让分红等非法收取19份户籍管理费和4.65万元村妇女婚姻管理费,用于村务费用。
吴在村集体财务报销个人汽车加油费23400元。
2015年,在我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款项结算中,吴、王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取出工程建设资金15万元,其中吴侵占11.5万元,王侵占3.5万元。
吴、王分别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榆林市清涧县余家河镇刘家坂村委会原主任刘金良非法申报危旧房补助,侵占村庄重建资金。
刘金良以自己和儿子的名义,申请新建窑洞作为危房验收改造补贴,拿出国家危房补贴13000元。
截留村容建设项目资金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
刘金良被开除党籍,他涉嫌的罪行被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法律处理。
3。咸阳市泾阳县寇镇王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张、村委会主任龚正连、原党支部书记杨玉社非法收取费用、拦截惠农物资。
张利用扶贫搬迁手续,向群众非法收取6000元村务费用。
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壤改良项目实施过程中,杨玉社、龚正连截获化肥16.2吨,用于村干部补贴和村务费用。
在2015年移民安置过程中,龚正连、张违规为8户不符合政策的家庭办理移民住房补贴手续,违规收取村务费用9.15万元。
张、龚正连受到党的严惩,杨玉社受到党的处分,处分经费收缴。
编辑:王斌
标题:(要闻)向本村女子收出嫁管理费 陕西一村干部被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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