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看过来 今起门诊费用不低于50%报销 已在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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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下午,华商日报记者从陕西省医保局了解到,从11月起,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费用至少要报销50%。
门诊费用至少报销50%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患者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陕西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患者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的保障对象是参加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需要在门诊就医的人员。目前,已纳入城乡居民慢性病管理范围的“两病”患者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的患者不在覆盖范围。
保护“两病”患者有两种方式。一个是普通门诊,一个是慢性病门诊。普通门诊按现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执行,通过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并按各统筹地区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两病”患者按原渠道和方式享受待遇。两病治疗保障的重点是解决普通门诊两病的用药问题,从低水平起步,门诊统筹在政策范围内按照不低于50%的门诊费用报销。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优先
通知还规定了协议的指定机构。“两病”患者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是指农村两级医疗机构和城镇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服务站。此外,约定的“两病”患者门诊慢性病医疗机构是指统筹区域内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用于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等“两病”的药品,必须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保发〔2019〕46号)(以下简称《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品种。同时要求各协议指定机构在使用“两病”门诊药品时,优先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也是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精选药品集中招标。
对符合条件的“两病”患者应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及时报销。已纳入门诊的慢性病患者按原慢性病报销办法执行,不再享受普通门诊“两病”政策。“两病”普通门诊延长至一周。慢性病患者管理的“两种疾病”均延长至一个月。通过长方制度,保证了患者的用药需求,也方便了患者就近取药。同时强调锁定吸毒者,锁定药物信息,避免重复处方。从11月开始实施,确保群众年内享受待遇,大幅度进行报销。华商日报记者小林新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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