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省出台多项办法提升技术工人待遇 每年列支至少500万奖励激励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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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省总工会发布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工业工匠人才培养计划》,提升技术工人的政治待遇、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
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
各级工会的临时或兼职工作
《办法(试行)》明确提出,要招聘高技能领军人才到各级工会组织中在职或兼职工作。高技能领军人才是指中国技能奖获得者、国家级技术专家、三秦工匠、陕西省首席技师、陕西省技术专家,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享受省部级以上政府特殊补贴的技能型人才。各级工会领导机构中必须至少有一名高技能领导人才担任副职或常委;各级工会的妇女工人委员会应吸收至少一名女性高技能领导人,该领导人也是副委员或常务委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技术工人代表的比例应不低于1/5。
省总工会每年应当拨付不低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激励技能型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待遇,定期组织三秦工匠进行医疗疗养和素质提升;积极推动政府和企业制定和完善技术工人技能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促进技术工人获得职业技能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的制度。
比如,获得高级技师证书的技术工人,可以奖励2000元;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术工人,分别奖励1000元或2000元。一线技术工人的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分别奖励2000元或1000元;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技术工人奖励1万元;每年评选陕西省20家示范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每家奖励3万元。
每年选择工业工匠
每人可以获得3万元的奖励
每年评选陕西省约100名工业工匠(名额由省总工会分配)。在省属工业系统基层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单上市单位)可以参选,但需要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技术、技能、技术研发和运营方面拥有国家专利或先进的操作法律,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技术研究等活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或为企业节约大量资金。
陕西工业工匠由省级工业工会奖励每人3万元,其中个人奖励1万元,2万元用于其技术创新、技术研究等活动。华商日报记者傅实习生徐同心新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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