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问题少年,何以为策? 专家聚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几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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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连市发生一起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涉案未成年人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家庭和学校应该如何在日常教育中预防青少年犯罪?
法律规定14岁以下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是否应该修改?
在一些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因未达到法定年龄而被免除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根据专家向记者提供的一份2018年数据,在90个国家,刑事责任的起点从6岁到18岁不等。其中,近四分之一的国家把起点定在14岁,这是最多的;半数国家将起点定在14岁以上(含14岁),这是最常见的。
有的舆论认为,有的人知道自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很猖狂;有些人犯罪极其残忍,犯罪后毫无悔意。法律不对这样的未成年人进行处罚是不公平的。也有人认为,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下未成年人发展超前的现实,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年龄应适当降低。
北京师范大学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宋表示,14岁以下的青少年不负刑事责任,主要是考虑到这个年龄的青少年心智不成熟,缺乏判断是非的能力。对未成年人过度适用刑罚会导致正常学习的中断,监禁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更大,更容易造成反社会人格,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累犯的可能性。
"如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其实是一个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程磊表示,与成人犯罪相比,青少年犯罪背后有更多的社会原因,惩罚是对个别罪犯的惩罚。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完全由未成年人自己来处罚是相当严厉的。
"从长远来看,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是最好的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袁宁宁表示,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属于极端案件,修改一般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值得商榷。
陕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王表示,当务之急不是调整刑事责任年龄,而是建立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只有统一学校教育、家庭监护、政府矫正、司法处罚等。,才能有效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未满刑事责任年龄,免除刑事责任
不代表放手
在目前媒体对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报道中,有些案件刺痛了公众的神经:一些儿童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被免除刑事责任。多年后,他们实际上又犯罪了,方法更加残忍...
“不负刑事责任不代表没有后果,也不代表放手。”袁宁宁表示,目前的法律措施如责令家长管教、诫勉、送工读学校、接收教育、纠正等。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规定,实践中效果不尽如人意,导致了目前的尴尬局面。
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6周岁未受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押。现行法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有相关规定。
“青少年犯罪表明家庭存在严重的问题,孩子的身心发展出现了严重的偏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将被送回父母那里接受管教。效果如何保证?谁来监督?都需要法律进一步明确。”袁宁宁说。
记者了解到,从世界各国的共同经验和共识来看,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可以采取强制、教育、监禁等制度化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删除了关于拘留和教育的规定,这一变化引起了常委会许多成员的关注。许多人认为,在处理未成年人犯下的严重暴力罪行的程序中,法律不能缺席。拘留和教育制度不仅要保留,而且要进一步规范,发挥更好的作用。
北京钟毅公益基金会会长、女童保护倡导者孙雪梅建议,进一步完善收容教育制度,明确实施标准、场所、条件、惩戒措施和实施者,形成完整体系,让公众感受到法律带来的安全感。
学校和家庭应该对待行为不良的孩子
提前干预和有效监督
专家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背后普遍存在监管不力、教养不当、缺乏关爱、保护不力等问题。
根据21世纪教育研究所出版的一份教育蓝皮书,家庭教育不当、朋友不好、法律观念淡薄、学校教育存在缺陷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其中家庭因素所占比例最高。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所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2017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流动家庭未成年人数量最多,其次是离异、留守、单亲和再婚家庭。
孙雪梅说,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许多社会问题都反映在儿童教育上。从类似案例可以看出,涉案未成年人缺乏教育。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孙云晓说,许多父母都存在缺乏父母教育的问题。没有成年人的陪伴和教育,孩子很容易成为问题儿童。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褚赵辉表示,许多案例显示,在未成年人犯罪之前,许多不良或违法行为已经被揭露,但他们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家庭应承担相应的监督和教育责任。如果家庭的“防线”牢固,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
褚赵辉表示,目前,一些家庭和学校对学生成绩的关注超过了规范,许多未成年人未能及时培养基本规范、道德判断能力和法治意识。“从教育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培养健康的人,而不是那些只考高分的人。”
"教育不仅是传授知识,而且是培养健康的人格."孙云晓建议对青少年犯罪有规定。在日常教育中,家庭、学校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将可能影响儿童生活的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对于因监护人履行职责不当、纪律不严造成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许多专家建议依法追究监护失职的责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认为,法律应该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家长进行约束,家长应该为教育失职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承担影响其重大利益的后果。
新闻快速回顾
让“少年的你”大学辍学欺负
□辛志平
最近上映了电影《青春有你》。影片中胡小笛、陈念等遭受校园暴力的“少年男孩”令人痛心,再次引起公众对校园欺凌现象的关注。
现实生活中,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5月公布的数据,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刑事案件3407起,起诉5750人。而这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因为很多被欺负的孩子选择了沉默。
校园霸凌的出现背后有很多原因。原因有制度规范不完善、惩戒机制威慑力量不足、缺乏引导、预防不力、管理不善等。在一些学校,欺负行为要么被视为正常打架而被忽视,要么就是“化大为小”。这些都助长了校园“霸王”的嚣张气焰,增加了治理难度。也正是因为如此,影片中陈念苦涩的反问“谁能帮帮我”才显得格外感人,发人深省。
让孩子远离欺凌,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近年来,从《关于预防中小学生欺凌暴力的指导意见》到《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管理方案》,都是对学校欺凌行为的“亮剑”,旨在构建强大的校园安全网。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未成年人群体保护法》修订草案,提出建立校园欺凌防控体系等措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培训和教育,以预防和控制欺凌行为;根据欺凌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纠正或处罚...一系列措施明确了学校、家庭等各方的责任,使处理校园欺凌案件有法可依,将为校园欺凌防控注入新的动力。
校园欺凌经常发生在校园,但不仅仅是校园问题;暴力是主要的表现形式,但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治理校园欺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参与和共同努力。只有学校、家庭、社会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才能让每一个“少年的你”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这组图片是根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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