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多地警方通报网民辱骂交警后被行拘 律师:应合法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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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当地警方报道了多起“网民因不接受交警处罚、侮辱交警被判处行政拘留”的案件。
对此,相关律师在接受《The Paper》采访时表示,受到交警处罚后,如果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应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通过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侮辱警察等相关信息表达异议,可能会有寻衅滋事嫌疑,并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多人网发布侮辱性言论,被抓
据江苏省涟水县公安局交通巡警大队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8月1日发布的消息,7月29日江苏省涟水县周某某因违章停放机动车被处罚。他愤愤不平,在微博上发布图文信息并评论,公开侮辱涟水交警,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8月1日,罪犯周某某被涟水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天。
7月31日,仪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官方微博发布预警报告。7月26日晚,仪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因司机陈某在仪征市解放东路与工农路交叉口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处罚。之后,陈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处罚决定和辱骂警察言论的照片,他的朋友圈信息被他人转发到自媒体微信群。仪征警方认为,该行为是通过网络侮辱他人,构成寻衅滋事。7月30日,仪征市公安局对陈某实施了7天行政拘留。
7月30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告通知。7月29日下午,陕西省太原市某公园被警方粘贴违规停车通知书。随后,元谋在微信上发了两条太原市滴滴互助集团侮辱交警的视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5天。
另外,平遥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7月31日发布消息。7月30日,平遥县不法分子安某某看到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检查酒驾,然后在一个498人的微信群里发了一段辱骂交警的视频转发给朋友,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警方认为此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平遥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
律师:你要合法表达诉求,侮辱警察情节严重或者判刑
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尹告诉本报记者,收到罚单后,交通违章嫌疑人需要到相关部门处理。工作人员在处理时会提供相应的监控证据供参考,违法嫌疑人也就有机会全面判断自己的行为。
尹表示,如果违法事实属实,证据确凿,建议直接接受行政处罚;如果违法事实存在问题,且违法行为是由道路标志、指示牌、指示牌等缺陷造成的。,可以当场盘问,并要求交警部门予以变更或撤销。不受理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尹表示:在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沟通时,违法嫌疑人绝不应使用虐待、殴打或肢体冲突等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他们将无法捍卫自己的权利,但他们可能因妨碍公务、寻衅滋事而受到惩罚或刑事起诉。
尹李青认为,互联网空是一个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有寻衅滋事、滋事、殴打、追逐、任意拦截侮辱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的。但情节不严重,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认定为治安管理处罚意义上的寻衅滋事行为。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认为,中国不存在侮辱警察罪。在实践中,这种行为被普遍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侮辱警察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新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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