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企业工资今年调控目标:涨幅最少5% 最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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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人社部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调控目标: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线为10%,增速上线15%,下线5%。华商日报记者发现,今年的目标略低于去年,2014年和2013年的基线增长为13%,上线增长19%,下线增长6%。
据报道,2014年,全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535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为52119元,比上年增长6.7%;2014年,全省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年薪30483元,比上年增长15.2%。
国有企业一线员工没有增加,企业高管不允许加薪
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未增加的,企业高管工资不得增加;企业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城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高管工资增长率不得高于在职职工。
对于非公有制企业,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要求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还应当参照年度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和分配方案。
如果有意不增加福利,应通知他们
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要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当年未按工资增长指引确定人均工资增长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对有福利但故意不增加员工工资的企业,要进行通报,取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相关称号的评选资格。企业负责人不得参与劳动模范等先进称号的评选,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兑现绩效工资。
在访谈中,企业部分员工认为工资指导线的指导意义更大,对企业的约束力也不太大。据专家介绍,我省企业工资指导制度从1998年开始试行,它不是强制性的,主要是引导各类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率的基础上,正常适度地增加工资。
企业的工资是如何上升来决定
上一年度企业人均工资低于全省企业平均水平:人均工资增长是在工资增长引导线基线到上线的范围内确定的,即人均工资增长10% ~ 15%;市场影响力大、生产经营困难、亏损的企业,可以由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确定工资。
企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工资增长指引的下线至上线范围内确定,即人均工资增长5%~15%。
企业上年人均工资为全省企业平均水平3倍以上的,人均工资增长不得超过工资增长指引的基线。
华商日报记者周
编辑:曹晶
标题:(要闻)陕西企业工资今年调控目标:涨幅最少5% 最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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