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郭伯雄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上将军衔
本篇文章702字,读完约2分钟
2016年7月25日,军事法院以受贿罪对原中央军委副主席郭进行了一审宣判。军事法庭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关于案件审理的问题。
问:请介绍案件审理情况。
答:2016年5月3日,军事法院起诉军事检察院指控郭受贿罪。军事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独立公正的审判,保证案件的判决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鉴于本案部分刑事证据涉及军事机密,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经审理,军事法院认为,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晋升或者调整职务,单独或者与他人合伙非法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郭收受巨额贿赂,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他被绳之以法后,如实认罪,诚心认罪,悔罪,赃款全部追回。综合判断案情,郭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将赃款上缴国库,剥夺将军军衔。
宣判后,郭在法庭上表示,他将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问:如何保护被告的诉讼权利?
答:军事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将起诉书副本送达郭,告知其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辩护律师会见了郭,并查阅了全部案卷。庭审前,法院召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审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对管辖权、回避、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与庭审有关的程序问题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展示审前证据。庭审中,法院对控辩双方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都进行了举证和质证。郭对所指控的受贿罪的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辩护律师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军事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郭及其辩护律师享有的诉讼权利。
问:如何处理郭案的其他涉案人员?
答:军事法院将严格依法审判被军事检察院起诉的郭一案的其他涉案人员,并作出公正的判决。(结束)
编辑:王斌
标题:(要闻)郭伯雄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上将军衔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