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公路隧道内拟禁止吸烟 隧道施工须提前15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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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开车的人都知道在隧道里开车要特别注意。8月11日,省政府法制办发布了《陕西省公路隧道安全保护办法(征求意见初稿)》征求社会意见。
《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公路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内吸烟或者投掷火种;擅自明火作业、燃放烟花爆竹;擅自涂写、涂写、张贴、悬挂;设置非交通标志等行为。
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在公路隧道上方100米范围内采砂、采石、采矿、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作业、设立易燃易爆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等危及公路隧道安全的行为。
《办法》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路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公路隧道托管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或者立即处置。
养护工程需要封闭交通或者长时间占用车行道时,应当在施工开始15日前向社会发布施工及交通控制信息。
当车辆在公路隧道内排队停留时,交警部门应采取禁止车辆进入、分流和疏导交通等措施。,并及时发布拥堵信息。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应立即进行交通管制,以防止二次事故。
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公路隧道的安全保护要求,指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行路线和时间,或者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并向社会公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过公路隧道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运载不解体物品的车辆通过公路隧道超过规定吨位或者外形尺寸的,应当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
8月27日前可致函省政府法制办(邮编710006),传真至(029)87292199,或发电子邮件至周慕军@163反馈或建议。华商日报记者小林实习生李汉义
编辑:王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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