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 西安市人社局:企业不发可投诉
本篇文章647字,读完约2分钟
日前,Xi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要求2020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该通知指出:
每日最高气温在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当日企业应停止户外作业。
日最高气温37℃~40℃:企业安排的室外露天作业总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最高气温期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小时。
每日最高气温在35℃-37℃之间:企业应实行轮班制,缩短工人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室外工人加班。
不得安排怀孕女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下从事室外工作和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工作。
企业签订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时,应当明确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相关内容。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从事35℃以上高温户外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员工所在单位承担,从成本中列支,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为职工防暑降温提供的清凉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企业不得因天气炎热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
职工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中暑被诊断或认定为职业病的,企业应保证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高温天气防暑降温有关规定的企业,要依法查处,责令改正。
Xi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电话:82284669华商日报记者小林
编辑:曹晶
标题:(要闻)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 西安市人社局:企业不发可投诉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