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新三板公司伟恒生物因虚增收入被罚:年报少计资产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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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陕西卫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恒生物)非法信息披露案已立案调查审理。现已发现卫恒生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首先,卫恒生物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夸大了营业收入
2017年,生物通过虚构棉籽油、棉籽油购销合同,清理禹城市超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巨农业)虚假应收账款,确认姚、刘默久、杜墨香、孟某某、超巨农业经营收入5135.8万元,导致经营收入分别虚增3415.61万元和5135万元。
二.卫恒生物2017年年报资产减少3000万元,负债减少3000万元
为应对上述虚构销售退货的后续财务处理,卫恒生物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通用纳米于2017年12月28日向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卫恒生物董事长常慧如与纳诺总经理签署了借款合同,卫恒生物董事耿若瑜与纳诺总经理共同提供担保并签署了借款合同。上述事项未入账,导致卫恒生物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下资产3000万元、负债3000万元,分别占2017年度报告披露的总资产的16.33%和总负债的40.97%。
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中,卫恒生物董事长兼总经理常慧如是主要组织者和决策者,是直接责任主管;公司首席财务官王章印、控股子公司董事兼经理耿若瑜具体实施或参与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规定,陕西省证监局决定:一、责令陕西卫恒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二、给予常慧如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第三,王章印和耿若瑜分别被警告和罚款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卫恒生物于5月29日晚宣布,由于未能按照规定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国有股转让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审查或审查申请不被接受,国有股转让公司将从2020年6月8日起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数据,卫恒生物从事棉籽深加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棉籽销售。于2015年11月19日在新三板上市。公司披露的最新财务报告是2017年度报告。华商日报记者李成
编辑: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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