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工商局将大力打击互联网违法广告 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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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互联网广告?如何识别网络上的这些广告?如何明确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对非法互联网广告的责任?
中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网络广告的法规《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实施。
昨天,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告法规培训会议,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群众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网络广告不容易隐藏
在昨天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告条例》省级培训会议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部监督与案例指导司司长石从互联网立法宗旨、广告行为准则、广告主体法律责任、工商部门行政监管权限、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分析等方面,对《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告法》的相关广告规定进行了解读。
什么是互联网广告?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描述了互联网广告概念的外延,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等互联网媒体直接或间接宣传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其他形式。它包括:以销售商品或服务为目的的链接文字、图片或视频形式的广告、电子邮件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商业展览广告和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商业广告。
石说,9月1日以后,人们将更容易识别互联网上的广告。因为新方法要求广告标志必须清晰,所以它的颜色或字体也会有一些变化,以区别于其他内容。
广告商和出版商都应该承担责任
“虽然《暂行办法》规定,链接跳转后的互联网广告由广告主自行发布,广告主承担第一责任,但提供链接前端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不能推卸责任,应当将链接内容作为前端广告的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留存备查”,石在解释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对非法互联网广告的法律责任时说。
据悉,我国最早的《广告法》是1995年实施的,当时还没有互联网广告。石表示,自2011年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研究出台网络广告管理办法,2015年新《广告法》的实施为网络广告的立法和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石补充说,随着互联网广告形式的新发展和变化,今后可能会有新的条款和规定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全省各媒体、互联网企业和广告公司要认真落实广告制作发布审核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广告业健康发展。华商日报记者黎俊杰
编辑:张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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