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案一审开庭 被控收受356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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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原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国强受贿案举行公开审理。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被告人: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国强利用其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省长职务之便,或者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直接或通过亲属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包、融资贷款、工作晋升、员工招聘等事项中谋取利益。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国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国强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几十名NPC代表、CPPCC成员、记者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审判。
审判结束时,法院宣布休庭,并在选举的基础上做出判决。
标题:(要闻)陕西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案一审开庭 被控收受356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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