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印发《实施细则》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发现弄虚作假撤销聘任结果
本篇文章898字,读完约2分钟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陕西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职称评审中,发现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通过评审聘任的教师,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给高校。如果不具备独立评价能力,可以采用联合评价和委托评价的方法。主要责任由高校承担,受委托(或共同评估)的高校承担连带责任。高校教授、副教授的评价权不能下放给院(系)级。如果系内高级职称人数达到15人以上,高校可以逐步将中级、初级职称委托给学院(系)评审。
《实施细则》明确了职称评审将通过分类分层设定门槛条件。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创新能力的评价。注重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的质量,淡化论文数量。外语和计算机应用专业职称考试没有统一要求。
《实施细则》明确,申请人的基本资格、业绩贡献、师德考核结论和评价推荐结果应当在学校网站(或同时在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评价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保密等评价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陕西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对高校提交的职称评定情况进行检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一旦发现教师有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按国家、陕西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而通过考核聘任的教师,其考核聘任结果将被撤销;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将被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如果高校因考核工作不严、程序不规范而投诉纠纷较多,陕西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无明显改进或逾期未整改的高校,暂停其独立评估资格,直至收回评估权,并追究责任。杨璐新闻推荐
省财政拨款3600万元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陕西行动计划》,按照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要求,省财政近日下达3600万元支持9个省级制造业...
陕西新闻,讲我家乡的故事。观点、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在陕西传播正能量。看看家乡,品味家乡情怀。家的声音很远。
标题:(要闻)陕西印发《实施细则》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发现弄虚作假撤销聘任结果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