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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陕西拟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公共收益分配等焦点问题将有定论

来源:陕西新闻网作者:李子光更新时间:2020-11-17 01:48: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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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韩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作了说明。记者了解到,修改稿共9章106条,注重在管理上寻求突破,在易用性上保证。通过突出党建导向、注重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结构、规范运行方式、强化监管监督、强化服务引导、提高质量水平,修正和完善了物业管理实践中的突出矛盾。

韩在解释中指出,现行《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对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陕西省物业管理活动,促进物业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和物业管理现实矛盾的发展,陕西省物业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和纠纷。原规定已经难以适应陕西省物业管理的实际需要,需要再次全面修订。

说明中提到,修订草案增加或修改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停车位(车库)管理、完善公告公示制度等内容。

其中,针对物业管理中各部门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的情况,修订草案增加了“第七章监督管理”,细化了相关部门的职责;针对群众关注的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入分配和支出,修订草案第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公共收入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每季度应以高于50%的比例进行补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扣除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营业收入应单独分类,独立核算,每半年公布一次。

此外,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各方依法享有知情权,提高物业管理区域事项的透明度,修订草案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公示和公布的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自治组织的规范运作。记者张伟新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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