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居民用电取暖要“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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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陕西省已进入冬季采暖期。除了集中供热,还有一种方式供居民选择供热方式,电价是居民用电供热最关心的。针对这个问题,近日,记者来到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采访相关问题。
据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营业室经理介绍,陕西省住宅用电政策主要有三种:阶梯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和电采暖价格。
阶梯电价,根据居民在阶梯年(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用电标准,如果年累计用电量为2160千瓦时(180千瓦时×12个月)及以下,第一次电价为0.4983元/千瓦时(榆林0.4900元/千瓦时);如果年累计用电量在2161千瓦时到4200千瓦时(350千瓦时×12个月)之间,阶梯年剩余时间调整为0.5483元/千瓦时(榆林0.5400元/千瓦时)的第二价格;当年累计用电量达到4201千瓦时以上时,阶梯年剩余时间按0.7983元/千瓦时(榆林0.7900元/千瓦时)的三档电价执行。
对于峰谷分时电价,具体时间段为上午8:00-20:00,次日上午20:00-8:00。峰段基价在现行阶梯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增加0.05元,谷段基价在现行阶梯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减少0.20元。原则上,申请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自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会发生变化。
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采暖期内,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使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供热的居民,也可申请电采暖价格。采暖期将全面实施住宅梯首电价,申请手续成功后从下月开始实施调整。
记者算了一下,采暖期,如果每户从20: 00到第二天8: 00消费20千瓦时,按照峰谷分时电价,每个月最多可以节约0.20×20×30=120元;按照电采暖的电价,每月最多可以节约(0.7983-0.4983)×20×30=180元。需要注意的是,在非采暖期,无法申请电采暖价格,未申请峰谷分时电价的“一户一表”居民仍执行相应的阶梯价格。
据悉,申请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和电采暖电价的居民需提前5个工作日持户主有效身份证到就近的供电营业厅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和户主签署的委托书。申请电采暖价格的用户还需申请物业办公室和社区管理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或村委会)提供的非集中供热证明,供电企业将核实用户家中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符合条件的,执行电采暖政策。
实习记者赵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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