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陕西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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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获悉,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2019年秋季至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材的通知,明确小学科学教材1至3年级使用国家课程标准(2017版)修订后的新版教材,4至6年级仍使用原版教材,版本不得随意更改。
据悉,从2019年秋至2020年春,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将继续在全省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所有学科使用,原版本不变。道德和法治,语文和历史都用统一的教材。2019年秋季,将继续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一年级小学生免费提供《新学生词典》。
除了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2019年秋至2020年春,全省普通高中仍使用按照国家课程标准(2003版)编写的原版教材,其他版本不允许随意改动。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使用另行公布。
教师用书、磁带、光盘、挂图、幻灯片等。教师用书目录中的书供省内中小学教师根据实际教学情况选择,学生不得购买。普通高中生可以自愿选择购买磁带和光盘。
省内中小学地方课程的选择可以根据地方课程设置,严格按照我省《地方课程教材目录》规定的科目、教材版本和年级进行订阅。学校不开设的地方课程不允许订阅相关科目的地方课程材料。陕西省中小学素质教育仍使用《2018年陕西省中小学素质教育读物推荐目录》教材,不再另行发布。
该省继续执行向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的政策。全省小学的理科、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卫生的教材循环使用。
中小学国家课程必须使用省教育厅规定目录中的教材,严禁使用其他教材,不准使用境外教材。中小学教材不得携带或标识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材料,如链接网站、二维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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