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陕西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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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网讯(南南)今天从省市场局获悉,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产品和关系人民日常生活的基本生活商品的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经省政府同意, 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认定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口罩、抗病毒药物、消毒灭菌产品、相关医疗器械等。是在我省疫情防控期间销售的。当存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防疫用品和基本民生产品时,超过2020年1月19日(二、如果在疫情爆发前没有实际销售,或者在2020年1月19日前无法核实实际交易情况,且进口与销售价差超过35%的,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由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同时,明确从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结束起停止指导。
标题:[陕新闻]陕西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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