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打听干预请托办事等红线不可越 陕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带头执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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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牵头落实举报要求,每月举报一次,询问干预情况,询问违规情况;利用好信息技术,通过监管服务沟通平台进行网上备案,全程不留痕迹,提高备案工作的及时性、便利性和保密性。为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陕西省纪委近日制定了《省纪委牵头实施询问、干预监督检查、检查调查工作、违法工作要求报告备案制度六项办法》。
这六项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宣传教育,在所有员工培训中开设严格执行报告单制度的课程,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培训考试。定期向委员会和省委检查机构的干部发送提醒信息,让大家了解报告的汇报情况、程序和要求;把握重点环节,重点办理案件和检查,在核查组、检查组成立之初和检查工作之初,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并在检查检查工作结束时形成专题报告,向委员会主要领导报告;盯紧关键岗位,重点对从事信访受理、线索管理、复查调查、检查检查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大查处力度,每月总结省纪委、监察厅和全省的报告,每年选择部分涉案重点案件和巡逻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回访,主动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跑风漏风、徇私舞弊、干预办案等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还明确要求领导小组牵头报告,利用好信息技术。
去年,我省制定并颁布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查询、干预监督检查、检查调查、委托违法行为举报及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纪检监察干部中以及纪检监察系统外的人员对干预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查询,并专门下发通知组织举报工作,要求从今年起规范举报。这次,为省纪委、监察厅牵头实施报告备案制度,制定了六项措施,旨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办法》的实施。陕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陕西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坚持向内看,认真查处了原咸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全、省纪委廉政公署原主任胡传祥等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在省纪检监察系统进行了举报和曝光,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秦风网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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