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四成 买房者还款压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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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30日联合发文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于拥有一套住房和相应的未偿还住房贷款的家庭,将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以改善其生活条件,最低首付比例将调整为不低于40%。
调整后,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合理确定。
住房公积金方面,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对于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已付职工家庭,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0%。
【/s2/】二手房免征营业税期限由5年变更为2年[/s2/]
据新华社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0日联合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15年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个人倒卖所购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期限由目前购买5年以上(含5年)减为2年以上(含2年)。
这两个部门表示,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目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两个部门下发的通知,调整内容包括:个人出售购买不满2年的房屋,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出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房屋的,按照销售收入与房屋购买价格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2年以上(含2年)用于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我国现行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从2011年初开始实施,规定个人购房不满5年的,全额出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出售已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的,按照销售收入与房屋购买价格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5年以上(含5年)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编辑: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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