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省公积金支取时限增加 从一年内调整为五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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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日报(记者孙宏伟)华商日报记者从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省近日补充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的《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补充规定》,职工及配偶因购买、建造、装修、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期限从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调整为五年内。装修自己的房子,交物业费,可以提取自己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提取自有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直系亲属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时限为一年一次,支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金额。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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