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周至原副书记刘武周受贿150万 一审获刑10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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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日报(记者宁军)时任周至县副县长的刘五洲,借担任项目施工队副队长之机,接受了开发商150万元的受益费。昨天上午,Xi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五洲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s2/】指责开发商积极协调,收取150万元的受益费
46岁的前周至县委员会副书记刘五洲于2月10日被Xi公安局拘留,并于2月16日被捕。
Xi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陕西龙发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7年至2012年在周至县开发房地产。时任周至县副县长的刘五洲,也是龙发公司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刘五洲积极协调,为龙发公司缩短了项目建设周期,节约了开发成本。此外,刘五洲还代表周至县市政府与相关部门协调,使龙发公司成功获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公司董事长张对刘五洲的帮助表示感谢,并希望在后续的发展中继续得到刘的关心。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张向刘五洲给付保险金共计150万元。收到上述款项后,刘五洲用其购买个人住房。公诉人表示,刘五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法院承认开发商没有领导地位是不会送钱的
昨天上午,Xi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刘五洲承认公诉机关的指控是真实的。
在庭审中,刘五洲表示,他在2008年西部会议上见过公司董事长张,当时他是负责招商的副县长。龙发项目是该县的重点投资项目。2009年,任龙发公司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项目用地的拆迁安置工作。
2010年10月,张来到刘五洲的办公室。“他问我在Xi安有没有买房,我说没有,他说最近房价合适。“刘五洲说他当时有兴趣买房,说要向亲戚朋友借点钱。张当即表示,不需要借,可以支持一些钱。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张四次给刘五洲100万。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张在送钱的时候会把刘五洲叫下来,然后从车里拿出一个装着巨款的袋子交给刘。
2011年5月,周至县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张让刘五洲不要再忙于工作,多考虑自己的事情,然后给了刘50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刘五洲说,用这笔钱,他通过家人在Xi安买了两套房。
“如果你没有副县长和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身份,张会给你送钱吗?”检察官问道。
“没有,”刘武周简单地回答。
忏悔犯罪与制度无关是自作自受[/s2/]
经过质证阶段,刘五洲放弃了自己的辩护。之后辩护律师和公诉人就150万元中的100万元是否属于受贿罪,是否存在自首情节进行了辩论。
据了解,46岁的刘五洲已有20多年工龄和党龄。公诉意见中,公诉人称刘五洲年轻,受过良好教育,从基层一步步走上县领导干部岗位。在周至县,提到刘五洲始终离不开对他工作能力强的评价,他的人生和事业都处于黄金时代,但他为什么会陷入犯罪的泥潭?
事发后,刘五洲曾写过一本悔过书,简洁地陈述了改变的人生轨迹:“工作二十多年,我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思想上有了积极的进步。我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当上了副县长。现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主要是没有时刻从思想深处告诫自己,忘记了党纪国法,放松了严格的要求和自律意识,伤害了亲人。
在最后的陈述中,刘五洲再次分析了自己在犯罪道路上的遭遇:“我一直在反思,我对不起组织和培养,对不起朋友和家人,更痛苦的是,我失去了服务社会、展示个人价值的平台,这是难以形容的。”他说自己的行为与制度和他人无关,他罪有应得,但他还是希望法院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休庭20分钟后,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五洲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编辑:白梅
标题:(要闻)周至原副书记刘武周受贿150万 一审获刑10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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