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社会救助办法:因重大疾病致贫家庭纳入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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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应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住宿和紧急治疗
凡骗取社会救助资金者,可处以1至3倍的罚款
华商日报(记者陈琳)省政府2015年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日前发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了低保、极端贫困人口扶持、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问题。在我省,临时救助政策明确规定,对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提供临时住宿、紧急救治、返乡救助等。
应该帮助无家可归的未成年人回到他们的家庭
根据《办法》,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对因突发事件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无法覆盖,或者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提供临时救助。
根据规定,临时援助可以以临时援助基金的形式提供,也可以以实物形式提供,如衣物和食物、临时住宿等。还可以推荐慈善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慈善项目开展社会募捐。
对于找不到户籍和近亲属的,应给予临时安置。对于无家可归的未成年人,应当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加强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帮助其回归家庭。
公安、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应当引导、护送他们到救助管理机构;应立即通知急救人员到急诊科治疗。
政府发现极度贫困的人应该主动提供支持
对低收入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疾患者以及其他极端贫困人员,应当给予优先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基金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
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明确界定为: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不能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16周岁以下居民,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政府发现符合供养条件的人应当依法主动为特困人员提供供养。医疗救助方面,明确特困供养人员将全额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对参加城镇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低保个人缴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特困供养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s2/】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的,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s2/】
《办法》还对部分人冒领社会救助基金的问题进行了限制。申请或者已经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经济状况。使用虚假报告、隐瞒或者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和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还非法获得的救助资金和材料,并处以非法获得的救助资金和材料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处罚。
临时助理人员的对象:
(一)因火灾、交通事故等事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
(二)因家庭成员突发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
(三)基本生活费用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家庭成员患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四)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困难,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致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其他困难,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对没有生活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临时住宿、紧急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编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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