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3100元 全国居第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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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讯(记者段)近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团的调查结果显示,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100元,同比(不含价格因素)名义增长10.1%,增速在全国31个省市。排名第7,比全国平均水平快0.9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率为9.1%,比全国高1.4个百分点。
所有调查户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中间位置的调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前三季度,我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1073元,同比增长8.2%,比全国低2个百分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普遍低于平均水平,更接近中等收入家庭。城乡方面,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53元,同比名义增长10.3%,在全国31个省中排名第八,比全国平均水平快0.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29元,同比名义增长8.6%,在全国31个省中排名第11位,比全国平均水平快0.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居全国第15位,比去年同期高一位;全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稳定。
调查显示,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07元,同比增长7.1%;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72.6%。其中医疗支出增长最快,增长19.2%。可见居民在生活消费中更注重自身的保健。
编辑:杜明南
标题:(要闻)陕西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3100元 全国居第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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