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解读民生热词回应百姓期待 陕西民生新政温暖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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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十二五”期末,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回首这一年,一个民生热字记录着人民的心声,承载着人民的殷切期望,标志着历史发展的轨迹。有满足,有不足,有期待。
每一个关于民生的热词背后,都有一系列惠民的政策措施。正是贯彻“民生第一,民生第一”的方针,使广大群众分享发展成果,更有收获感。本报记者梳理了2015年我省“民社新政”的就业创业、社保体系、收入分配、简政放权等热点词汇,展示了民生改革的亮点。
就业和创业
2015年,全省就业规模继续扩大。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4.37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3.36%。全省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全面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省政府名义提出新形势下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安置工作,出台14项新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全年全省组织毕业生专项招聘活动704次,提供就业岗位43.4万个。实施一次性求职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23100名大学生就业见习。
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201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截至2015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66万、1247万、347万、427万和265万。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连续11次调整”。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302.24元,在全国排名第12位。农村“八大成员”等7类20个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同步调整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最高145元,最低75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50元提高到不低于400元。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以上和70%以上。
收入分配
2015年,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
发布企业工资指引,指导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省四个工资区的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每月1480元、1370元、1260元和1190元。
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依法推进集体谈判制度;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内部分配行为。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取得初步成效。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并实施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得到加强,绩效工资管理体系得到完善。
简化管理和权力下放
2015年,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力度加大。
在7个方面的34项重点改革任务中,国务院确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完善、建立县级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轨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制度改革等4项重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原24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下放9项,保留7项,其余全部移交内部审批或其他行政权力。稳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省政府确认46项。取消了59项职业资格考试,规范了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和职业资格管理。取消医疗保险机构的审批资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劳动保障监察权限分散,各类移动施工企业由建设项目部所在地的县(区)劳动监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下放失业治理补贴资金审批权限,30万元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记者赵尉氏禹韩王甲)
编辑: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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