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五年增加57.17万人 男女性别比下降为106.73
本篇文章1004字,读完约3分钟
5月23日,陕西省统计局发布了2015年陕西省1%人口全国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本次调查计算出的陕西省主要人口数据如下:
2015年11月1日零时陕西省常住人口3789.91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3732.74万人口相比,五年间人口增加57.17万人,增长1.53%,年均增长率0.30%。
该省有11,669,900户家庭,人口36,760,300人,平均每户3.1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0.07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956.73万人,占51.63%;女性人口1833.18万,占48.37%。总人口的性别比例(100名女性和男女比例)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2降至106.73。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534.76万人,占14.11%;15-64岁人口2871.99万人,占75.78%;65岁及以上人口383.16万人,占10.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例下降0.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例下降0.9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上升1.58个百分点。
在本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学历的人口为500.15万人;高中学历(含中专学历)人口592.12万人;初中学历人口1380.48万人;小学文化程度人口864.02万人(上述各文化程度人口包括毕业生、辍学者、各学校学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学历的人数从10556人增加到13197人;受过高中教育的人口从15,773人降至15,624人。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从40135人下降到36425人;受过初等教育的人数从23,417人下降到22,798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2043.52万人,占53.92%;农村人口1746.39万人,占46.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市人口增加337.66万人,农村人口减少280.49万人,城市人口比例提高8.22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户籍所在地与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籍所在地半年以上的有591.58万人,其中市辖区内相互分离的有107.71万人,市辖区外不包括的有483.87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户籍所在地与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籍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数增加了21400人,增幅为0.36%。华商日报记者刘
编辑:白梅
标题:(要闻)陕西五年增加57.17万人 男女性别比下降为106.73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