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陕西泾河新城:推脱整改责任
据来自生态环境部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5月1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团向陕西省反馈。2018年11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局对陕西省进行了审查。检查人员发现,陕西省息县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以下简称泾河新城)推诿泾阳污水处理厂整改责任,导致整改不力,日常监管确实是空.
泾河新城和泾阳县互相推脱,省政府不得不做专项调研
据巡视员组介绍,泾阳污水处理厂位于西县新区泾河新城,主要承担京干街地区(原泾阳县)的生活污水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第一轮反馈指出,咸阳市泾阳县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或管网覆盖率低,每天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约4000吨。为此,陕西省整改方案明确: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污水直接排放问题彻底解决。
2017年1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协调西县新区建设,明确泾阳县部分区域由泾河新城代管,包括泾阳污水处理厂所在的泾干街。针对移交抚养权,陕西省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西县新区和咸阳市也进行了协商和会谈,泾阳县和泾河新城签订了移交协议。2017年5月,泾阳县与泾河新城发布联席会议纪要,明确泾河新城将接管泾阳污水处理厂。
但这次回头一看,发现泾阳污水处理厂因为涉及到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任务,已经成为烫手山芋。泾河新城和泾阳县并没有努力推进整改,而是找理由推卸责任,自说自话地谈移交监管,这导致整改任务的目标落到了空.身上
阜阳污水处理厂2017年第三季度严重超标
检查员小组指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推卸责任。针对泾阳污水处理厂的整改问题,泾阳县根据联席会议纪要,决定该污水处理厂由泾阳新城管理。因此,在其督察整改计划中,表示泾阳污水处理厂的问题已经移交给泾河新城,整改目标和责任人没有明确规定;泾河新城认为该厂不符合接管条件,两者相互推脱,导致负责泾阳污水处理厂整改的主体空.落马
新官上任三把火。自2017年7月起,泾阳县认为泾阳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已整体移交,部分环保执法人员已调往泾河新城,该厂将不再接受环境监管,并致函西县新区移交整改任务和监管责任。泾河新城认为该厂属于在建项目,应继续由泾阳县监管。由于相互推诿,实际监管真相空出现了。泾阳污水处理厂2017年第三季度运行86天,其中超标排放持续52天。2017年8月,原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致函西县新区环保局,明确表示西县新区是负责泾阳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和环境监管的主体,但泾河新城仍未履行职责。2018年7月,陕西省政府召开泾阳污水处理厂专题会议,再次明确泾阳县和泾河新城将于2018年7月底前移交。西县新区应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污水处理项目的正常运行。之后,泾河新城开始履行相关职责,但截至本次审查,正式交接尚未完成。西县新区坚持只负责代转网上数据传输,超标电子监管,不负责查处超标。
污水长期直接排放。2018年1月,泾阳污水处理厂完成改扩建,满足并网运行条件。污水处理厂运营方立即向泾河新城环保局提交了关停并网运行的申请,但泾河新城以未正式移交为由不予受理;经营者向泾阳县环保局提出申请,环保局以工厂环保监管工作已移交泾河新城为由不予受理。直到2018年5月14日,原陕西省环保厅直接向西县新区环保局下发批复文件,工厂开始并网工作。由于漯河新城和沭阳县互相推波助澜,原本可以在2018年1月实施的并网工程推迟到6月12日;在此期间,每天约有5800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
泾阳污水处理厂的经营者已经多次提出申请
检查组分析,西县新区和泾河新城管委会在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工作中不承担责任,不作为,新官员在泾阳污水处理厂的接管中无视旧账,推卸整改责任,导致督察反馈中明确指出的污水直接排放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标题:[陕新闻]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陕西泾河新城:推脱整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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