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女导游男司机同住一房,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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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游客房间安排好的时候,旅行社为了节约经费,女导游通常和男性司机一起住在房间里。 今后可能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最近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的《广州市旅行条例(草案)》规定,导游工作期间,其人格尊严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旅行社必须为导游提供符合社会道德标准和人身安全标准的就业条件( 8月8日《广州日报》)。
点评:如果媒体没有规定白纸黑字出现在广州,很多人可能会认为是天方夜谭。
但这是事实。 为了节约开支,旅行社让女导游和男司机同居的奇怪事情不仅仅是今天,很可能在业界沿袭了多年的习惯方法。
也许很难理解女导游是如何自愿和男司机一起生活的? 据笔者看,这种潜在规则存在的原因不多而复杂,正因为就业不容易,所以为了保护工作,必须一心求全。 因此,正如媒体报道的那样,有些兼职导游没有基础工资,所以只能通过让游客购物得到回扣等方法来确保收入。 这些导游的游戏促进等技能已经引起了很多谴责,成为影响旅游业健康迅速发展的障碍,但如果改变立场,缺乏保障的“兼导们”显然也是不合理的报酬制度“潜在规则”的受害者。
打破这种常识性不合乎人情的就业“潜规则”并不难。 “潜规则”天生就是“羞明症”。 要根除社会所有地方的“潜规则”现象,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双管齐下,更要在各行业工人中自主暴露“潜规则”,建设维权意识。 当公众清楚地看到某个“潜在规则”的内幕时,其中的既得权益者也不容易继续做太随便的事。
标题:【时讯】女导游男司机同住一房,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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