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福建一男子四年多次强奸女儿 曾因强奸表妹入狱
本篇文章1005字,读完约3分钟
“如果我做了四年的女性,白天是他的女儿,晚上是他的女性,你觉得怎么样? ”。 16岁的少女给离婚的母亲打电话哭诉,被亲生父亲强奸,受到难以启齿的屈辱4年。
母亲很震惊,马上联系亲戚赶到晋江,帮助女儿通报。
1月4日,涉嫌强奸女儿的四川遂宁人唐某林被晋江市检察院批准。 昨天记者得知受害少女回到了母亲身边。 女儿伤心地哭了四年
唐某林,36岁,四川省遂宁县偏远山村农民。 1992年,妻子陈某艳为他生下了女儿唐艳(化名)。 6年后,唐某林因强奸叔父女儿,被遂宁当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6年徒刑。 那一年,夫妇离婚,陈某艳一个人离开去重庆打工,然后和女儿几乎没有联系。
去年11月29日晚上,女儿的这个电话使她睡耳如水。 联想到唐某林以前的坏事,陈某艳知道唐某林实际上对女儿下了毒手,母女在电话里哭了。 之后,陈某艳把给狮子打工的叔叔和在新疆打工的姐姐赶到晋江帮助女儿通报。
英林派出所监狱中队根据通报,在英林镇谢叹街后,在新叹一租房,逮捕了唐某林。 随着警察的深入调查,父亲强奸亲生女儿4年的乱伦事件浮出水面。
亲生父亲通奸了女儿四年
根据唐艳艳的回忆,2003年8月,父亲出狱后,父女互相依赖。 后来父亲带她去山东打工的阿姨,她和父亲一个人住。 那一年她才十岁,父亲开始插手,天真的她以为父亲在教育她。
2004年3月的一个晚上,父亲封住她的嘴,威胁她不要叫,强奸了她。
“他每次威胁我,都假装可怜”唐艳说,她不服从,父亲就威胁要把她丢在山东当乞丐。 或者假装可怜,要求她“我服刑几年,很痛苦,一个女人也碰不到”。 加上拳头,强行通奸。 年幼的唐艳误以为作为女儿,也许应该满足父亲的要求。
唐艳艳说,当时父亲经常买“糖”给她吃,后来知道这些“糖”是避孕药。 渐渐地,她麻木了。
2006年2月,父女来到晋江安海打工。 唐姓林和工人住在一起,唐艳投靠亲戚。 唐某林兽性长大时,无论白天黑夜,都带着女儿向安海的石堆发散。 后来两人再次到了英林镇,唐某林依然不改兽性。 去年11月20日晚,唐某林带女儿去公共浴室,强行发生关系。
之后的几天,唐艳的心感到恐惧,她不知道这种异常的关系会持续多久。
唐艳说父亲严密监视着她,每次她和好朋友说几句话,父亲都在旁边监督。 这几年,父亲也禁止她和母亲没有任何关系。 她想把事件告诉别人,但很害羞,认为没用。 她也想过自杀,但交往了几年,和父亲都有点感情。 因为这件事一直拖着。
标题:【时讯】福建一男子四年多次强奸女儿 曾因强奸表妹入狱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