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求职者收财物 违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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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日报(记者李治延)从昨天开始,《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征求意见。建议规定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财物,不得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意见稿还规定,招聘人员弄虚作假、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或者谋取非法利益的,责令立即改正,退还违法费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9月1日之前,可以登录官网,省法制办,查看意见稿全文,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hfzc87294499@163。
编辑:白梅
标题:(要闻)陕西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求职者收财物 违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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