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温州温富大厦火灾又一名事故责任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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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5日从温州市检察机关得到消息,温州温富大厦管理处原主任卢某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被温州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继该大楼火灾起火点的园艺有限企业法人代表诸秀玲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另一名事故负责人被逮捕了。
现年46岁的卢某是浙江省温州市人,2005年至2006年11月担任温富大厦管理处主任。 温州市轮花园园艺有限企业于2005年5月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路温富大厦一楼开设卖场,非法建成400平方米的仓库和办公室,擅自拆除淋浴和烟雾传感器等消防安全设施。 温富大厦管理处主任卢某发现后要求园艺有限企业法人代表诸秀玲履行消防审查手续。 之后,卢某知道有消防安全隐患时,没有立即履行管理责任。
2007年12月12日,温州市朵朵鲜花园艺有限企业内发生火灾,酿成致21人死亡的重大事故。(记者沈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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