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湖南凤凰沱江大桥坍塌事情责任人涉嫌两罪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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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五月九日电湖南凤凰沱江大桥倒塌事件负责人、原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正科级干部、原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企业副社长兼总工程师吴志华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5月8日在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 [/BR/] 2007年8月13日,正在建设中的湖南湘西自治州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倒塌,造成六十四人死亡,二十二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三千九百万人,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
12月25日,湖南凤凰大桥倒塌事故的解决结果对外公布,直接负责的二十四人移送司法机关,负责指导的三十二人受到纪律处分。 湘西自治州前知事杜崇烟因此事故等问题被湖南省纪委立案。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被告人吴志华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正科级干部、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企业副社长兼总工程师之间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未经设计单位同意,超越职权,超越凤凰堤沱江大桥上部结构的 而被告人吴志华在担任凤大企业副社长兼总工程师期间,必须非法收受与被监督有关的凤大公路各标段项目部及监理处的财产,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共同议院,由副院长田林峰担任审判长,审判进行了一天。 为双方辩护对第一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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