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吉林黑老大李海峰一审判死刑 群众抬牌匾表感激——
本篇文章926字,读完约2分钟
一时的(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福克河镇黑恶势力的首犯李海峰事件于1月20日上午开庭宣判。 经法院审理,决定受李海峰数罪和处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187万元。 中午,从检察院的大院传来震耳欲聋的爆竹声,数十名叉子川镇的村民扛着“公正严明”的牌匾感谢检察院。
引起大骚动的永吉县分道町黑恶势力的首犯李海峰事件于1月20日上午开庭宣判。
几十个群众打着招牌表示感谢
2009年1月20日中午,吉林市检察院大院传来震耳欲聋的爆竹声。 数十名群众扛着“公正严明”的牌匾。 这些群众是永吉县分道河镇的村民,刚旁听,就公开判决黑老板李海峰事件,他们特别感谢吉林市检察院。
李海峰被罚款187万元
据介绍,经过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海峰是黑社会组织的组织者,被判定对该组织的所有犯罪负责。 故意杀人犯罪导致两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结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 故意伤害犯罪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犯罪结果特别严重非法拘禁犯罪殴打受害者,在不得不受到重罚的犯罪中破坏犯罪数额巨大的生产经营犯罪中有170亩农田绝收,情节严重 砍伐林木的犯罪数量特别多砍伐森林的犯罪庞大枪支、非法持有弹药的犯罪情节严重,必须依法处罚,因此被告人李海峰犯故意犯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
故意犯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犯了对证人的报复罪,犯了判处徒刑2年的集体暴行罪,犯了判处徒刑7年的非法拘禁罪,犯了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犯强制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破坏罚款20万元的生产经营罪,犯下判处徒刑6年的国家机关公文伪造罪,犯下判处徒刑1年的枪支、非法持有弹药的罪,盗伐判处徒刑6年的林木罪,有期 犯有罚款50万元的砍伐森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有罚款100万元的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犯了妨碍作证的罪,犯了允许判处徒刑一年的他人吸毒的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5万元罚款。 犯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的冤罪,判处徒刑4年。
数罪处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款人民币187万元。
标题:【时讯】吉林黑老大李海峰一审判死刑 群众抬牌匾表感激——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