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基层工会经费怎么用? 陕西明确几个关键
原标题:基层工会经费怎么用?陕西确定了几个关键点
针对基层工会在工会经费使用方面的模糊区域,陕西省总工会近日发布了《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
关于工会经费用于福利、慰问的支出,修改后的《实施细则》规定,每年每个会员的总额不得超过2200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收购吊唁应当优先考虑在本省贫困地区生产销售的扶贫产品,收购金额应当达到当年吊唁金额的30%以上。
此外,基层工会在组织职工春秋游休养、发放劳动技能竞赛奖励和考核费、对兼职工会干部给予补贴等方面有明确的依据。
春秋游可以委托旅行社
原《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二款春秋游的内容是:基层工会可以组织会员春秋游,范围限于省内,每天来回。未被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景点应当开展春秋游活动,不得安排与有偿旅游景点相关的活动。如有必要,春秋游可安排工作餐和交通费,但景点门票、导游费、住宿费等补贴不应支出。
没有门票的地方往往是荒山野岭,没有公共设施,组织活动不安全;保底的地方大多收票,不敢擅自组织员工去。这是过去基层工会组织职工春秋游的最大障碍。在这次修订中,陕西省始终明确了基层工会能否委托专业机构、能否购票、费用范围是否难以把握等棘手问题。
《实施细则》修改为: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秋游活动时,可以选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旅游组织组织活动,但必须签订委托协议,当天往返;可以组织会员到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开展春秋游活动,但未明令禁止的景点不允许。费用包括租车、餐费、入场费、人身意外险等费用,标准不超过200元/人。
职工医疗康复费用标准提高
原《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五款涉及以下内容:基层工会可以用政府或同级行政部门安排的专项经费或同级工会经费组织一线先进工作者和劳模休养活动,活动应优先在工会系统劳动模范休养中心和基地进行,省内不超过5天,省外不超过7天。往返交通费应由与会者报销回他们的单位。落地后疗养费用省内每人不超过1000元,省外每人不超过2000元。
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原有的治疗和疗养费用不足,激励政策的初衷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这是近年来普遍存在的问题,导致医疗和疗养质量打折扣。这次修订不仅大大提高了省内外医疗疗养费用的标准,而且明确了医疗疗养中的其他费用,减少了活动组织单位的人员数量,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职工的医疗疗养中,使工会经费的使用在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医疗疗养中发挥作用,在省内得到进一步落实。
实施细则修改为:基层工会要积极配合行政部门组织一线先进工作者和劳模休养活动。在工会系统劳动模范待遇和休养基地,待遇和休养活动应优先安排,在省内不超过5天,在省外不超过7天。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其所在单位承担,休养期间的其他费用可由工会经费补贴。省内不超过3000元/人,省外不超过3500元/人,组织单位不超过3名工作人员。
竞赛奖项和评估费用有了新的标准
原《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的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岗位培训、技术竞赛、技术培训等劳动技能竞赛,可以适当奖励。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者的1/3。同时,可以向没有奖励鼓励的参与者发放少量商品,每个参与者的最高金额不超过100元。在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协作等活动时,可以聘请相关人员作为评审员对所开展的活动进行评审,每人最高评审费不得超过1000元。
原政策没有明确是单人不超过1000元还是团体不超过1000元。头发少的员工很难激励大多数。如果发多了又怕非法邀请的评委没有权威,活动影响不大;请教权威评委,经费不允许过去各种劳动技能大赛政策与现实脱节,导致部分活动质量低下。陕西省按照加强产业工人建设和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鼓励发明创造的精神,补充完善了工会经费用于劳动技能竞赛的规定。
《实施细则》修改为:由基层工会组织的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岗位培训、技术竞赛、技术培训等劳动技能竞赛,可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范围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3,标准为个人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团体人均最高奖励不超过500元。同时,不超过100元/人次的纪念品可发放给未获奖的参会人员。开展上述活动,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非本单位员工)担任评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最高不超过2400元/人/日,其他专业人员不超过1500元/人/日。
扩大基层工会兼职干部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原《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七款规定,基层工会(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会)可以对兼职工会干部(含兼职财务人员)给予补贴。单位从业人员500人(含500人),以下补贴一般每人每月不超过100元;500人及1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补贴一般每人每月不超过150元;单位1000人以上的补贴一般每人每月不超过200元。
目前企业工会干部多为兼职干部,一般没有额外的报酬和补贴。为了表示对基层工会兼职干部的关心,陕西省政府根据中共文件修改了原条款,扩大了对基层工会兼职干部的补贴范围,提高了补贴标准,鼓励基层工会兼职干部为广大职工做实事,更好地解决困难问题。
《实施细则》修改为:基层工会可以对兼职工会干部(党政官员、群众团体等国家公职人员除外)给予补贴。500人以下(含500人)的单位成员不超过150元/人月,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不超过200元/人月,1000人以上的不超过300元/人月。(毛农真通讯员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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