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陕西省汉中市原副市长郑永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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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陕西省纪委称,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对汉中市原副市长郑永涛严重违纪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郑永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向执行公务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遇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或职位的影响,在干部晋升、员工招聘、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政纪律,由下属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宜丰国际项目违规违纪,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规别墅进行虚假整改和违法决策,造成不良影响,干预和介入建设项目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罪。
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郑永涛失去了理想信念,失去了纪律和法律的底线,扭曲了权力观,从事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党性原则缺失,组织观念淡漠,非法干预和干预干部人事工作;责任感不足,政绩错位,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上有所为,下有所不为,矫枉过正,恣意用权,滥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涉嫌犯罪,十八大后不收敛不制止,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会议研究,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永涛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将涉嫌犯罪及相关财产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郑永涛简历
郑永涛,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陕西宁强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87.09 1989.07郑州航空公司空工业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
1989.07 1994.09略阳县财政局干部
1994.09 1999.03略阳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1999.03 2001.11略阳县地方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01.11 2003.02略阳县财政局局长、县地方税务局局长(2000.07-2002.07就读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班)
2003.02,2006.09,勉县政府副县长(期间:2004.07,2006.07,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
2006.09 2011.06镇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2011.06 2012.01南郑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2.01 2014.12南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14.12 2015.02汉中市汉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2015.02 2015.12汉中市汉台区委副书记、汉台区政府负责人
2015.12 2018.03汉中市汉台区委书记
2018.03 2019.02汉中市汉台区委书记兼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汉中市副市长
(陕西省纪委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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