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高三男生因早恋跳楼砸伤路过女生 律师:男生及学校均有责
本篇文章1487字,读完约4分钟
日前,陕西省汉中市阳县中学发生一起高三男生因早恋跳楼伤害女生事件。12月28日,阳县委员会报告称,目前,男孩情绪稳定,身体机能正常,但女孩胸椎骨折。
12月28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梁山向本报表示,在此次事件中,跳楼男孩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跳楼行为会对楼下行人造成伤害,其跳楼行为与受害女孩的伤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侵权,应对受害者承担侵权责任。
高三的男生是否到了18岁还不清楚。
赵梁山说,跳楼的男生如果是成年人,即使自己名下没有财产,也只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父母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跳楼男孩是未成年人(即未满18周岁)且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男孩跳楼的法定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鑫也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跳楼男学生应赔偿因医疗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据阳县最新报道,12月25日,阳县中学一年级男生因早恋放学后从二楼阳台跳下,落地时打伤一名路过的女生。事发后,学校立即拨打120将两名伤者送往阳贤医院治疗,并协调家长安抚学生配合治疗。学校和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也陆续去医院看望受伤的学生。
目前男孩情绪稳定,身体机能正常;医院对受伤女生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专家会诊,除胸椎骨折外,无异常。医生建议受伤的女孩应该住院休息。
根据通知,县教育局要求学校充分配合家长做好孩子的治疗和心理疏导工作,同时以此为戒,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当天有媒体报道,初三的男生女生有长期交往。学校和家长介入后,女生23号分手。事发当天,班主任发现男生异常,但没想到下午放学后会出事。
赵梁山也介绍说,如果发生这种事件,跟学校的管理有一定的关系。比如学校本应该加强管理,禁止高中生谈恋爱。比如学校疏于管理,允许高中生谈恋爱。此外,学校通常会回应高中生。早恋后果的系统教育;还有,如果学校发现男生跳楼疑似表现异常,没有及时制止。以上情况可以证明,这次事件的发生与学校有一定的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人身伤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邢欣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根据这一条款,本案受伤女孩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根据学校过错大小确定。
根据阳羡中学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信息,阳羡中学创建于1929年,陕西省标准化高中,教学班70个,在校生5200多人。(本文来自《The Paper》,更多原创信息请下载《The Paper》app)新闻推荐
2020陕西新年音乐会举行
12月28日晚,2020陕西新年音乐会在xi安举行。它赞扬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并欢迎2020年新年的到来...
陕西新闻,讲我家乡的故事。观点、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在陕西传播正能量。看看家乡,品味家乡情怀。家的声音很远。
标题:(要闻)高三男生因早恋跳楼砸伤路过女生 律师:男生及学校均有责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