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新城区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 彰显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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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新城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针对一起轻微寻衅滋事案,举行了“宣布有条件不起诉、协助教育调查启动仪式”。第六检察部相关负责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辩护人、陕西指南针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司法社会工作者出席仪式。
第六检察部受理案件后,经过法律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第六检察部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委托陕西指南针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进行了详细的社会调查。认为他作案时是未成年学生,案发后自首,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可以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起诉条件,但是有悔改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对他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方式。
启动仪式上,第六检察部承办人员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和监督检查规定,听取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确定附条件不起诉协助教育的试行期限为六个月。帮教测试期间,未成年人每月应向新城区检察院提交思想汇报材料,总结汇报学习情况、感受、心理状态、帮教效果等。,以便医院能监督对帮教的调查;陕西指南针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司法社会工作者提供帮助和教育,定期举办帮助教育活动,包括法律教育、讲座和小组活动。
随后,第六检察部相关负责人提出,对未成年人不附带条件起诉,委托司法社会工作者帮助检查,有利于纠正未成年人的行为习惯,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希望法律代表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配合社会工作者开展帮教活动,配合检察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未成年人感谢检察机关给他改造的机会,表示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教学活动,切实改造自己。
近年来,新城区检察院与陕西指南针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适宜成年人、社会调查、救助教育、普法等领域深入合作,签署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该中心,医院进行了数百次社会调查,协助检查了数十人,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9年4月,新城区检察院作为陕西省唯一未经审查的社会支持系统试点单位,由最高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联合确认。陕西指南针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该所的共建单位。今后,新城区检察院将深化与陕西指南针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合作,落实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政策,为犯罪未成年人提供准确的帮助和教育。Wangji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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