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本篇文章720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杨洋、记者杨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9月27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2月1日起施行。11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召开《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会议要求以《条例》为基本依据,牢固树立“一盘棋”的理念,加强联动协调,形成规则与责任相结合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秦岭各级办事处要率先抓总体责任。各市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落实“谁审批、谁监督、谁主管、谁监督”的要求,严格项目审批,加强事后监管。秦岭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实行全过程监管。对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坚决予以拒绝,对符合《条例》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拒绝。
会议指出,省秦岭办应加快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省级相关部门和秦岭涉及的六个城市可提前启动市政规划和专项规划的修订和修订,形成完整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为加强对空土地的控制,省林业局和省文物局应加快划定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和文物保护单位的模糊边界范围。省自然资源厅对未纳入产业准入名单管理的秦岭涉及的20个县区进行指导。编制准入名单,年底前完成秦岭北麓16个县区生态红线调查界定;为发挥监管平台作用,秦岭涉及的6个城市要不断完善四级网格化体系,探索建立一支专业、专职的网格化工作人员队伍,力争到明年年底实现秦岭4020个行政村全覆盖。新闻推荐
乐器“龟兹”的起源
乐器“龟兹”(陕西话“guρzhρ”)声音洪亮,音调高,无论国家庆典还是民间婚丧嫁娶,它始终是吹乐器的龙头。陕西...
陕西新闻,新鲜,信息量大。你可以走遍天下,却尝不到家乡的味道。不管离陕西多远,都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这里见面。
标题:(要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