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未成年人保护修订草案增设“网络保护” 这些看点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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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王沙贝斯高孙雷王少龙子明
10月2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其中“网络保护”专章成为草案亮点。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以亭在解释修改稿时介绍,修改稿增加了“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保护、网络环境管理、网络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成瘾防控、网络欺凌和侵权防治等概念进行了全面规范,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线上线下保护。
第一方面: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地使用网络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今年8月30日发布的第44期《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互联网用户数量达到8.54亿,其中20%以上不满19岁。“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代青少年无法回避的生活现实。许多父母和老师担心青少年使用互联网。很多学校限制或禁止学生携带手机上学,也反映出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杰表示,草案对这些问题做出了规定,并及时回应了社会需求。草案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权利,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地使用互联网。
第二方面:规定强制安装在线保护软件
针对暴力、色情、涉毒等不良互联网信息问题,草案规定,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等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的公益性互联网服务设施,应当配备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软件。“调查显示,在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背后,存在着未成年人不正常接触不良网络信息的问题。”陕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王表示,草案的规定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特别是对未成年人有吸引力的平台和产品,相关部门要积极入驻,主动发挥监管作用。
第三方面:不得通过网络侮辱、诽谤、威胁未成年人
草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以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侮辱、诽谤、威胁未成年人或者恶意歪曲、损害未成年人形象。如果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上述网络欺凌或图像被恶意扭曲或损坏,受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中国未成年网民数量达到1.69亿,15.6%的未成年人表示经历过网络暴力。
专家表示,与现实中的欺凌相比,网络欺凌更难调查和收集证据,也更难打击和惩罚此类行为。草案做出了相关规定,有利于未成年人父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惩罚网络欺凌行为。
第四方面:明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各方责任
专家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重要进展在于明确了家长、学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责任。“在实践中,当孩子受到网络侵害时,家长往往会面临举报渠道不畅、处理结果不理想等问题。草案的规定有望督促网络企业提供便捷的举报渠道,通过专业方法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主任童立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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