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2600元租来 2000元租出 “百客居”坑了租客房东 年付2.6万元租公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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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在Xi安九座花园小区,陕西百可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大门被关闭,门上贴着房主打印的对方涉嫌违法活动的通知。华商日报记者强军照片
我通过陕西百克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租房,交了房租和押金2.6万。住了20天,突然被业主警告不交房租。直到这时,租客和房主才意识到自己被坑了。
> >租户:
付房租
被房东警告不要付房租
孙女士今年9月在网上找房子。“我看中了公园里的一套公寓,上下两层72平米。该房屋由业主委托陕西百可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可居公司”)经营。运营公司说是大公司,想到安全我就租了。”孙女士称,9月20日晚7时,她与百可居公司员工在园区一号楼租赁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2日。当天月租2000,付款方式为年付,押金2000。“签约当晚8点51分,我给百克珠付了26万。
本来以为租房是一件心事,没想到10月13日,孙女士接到业主徐女士的贴子警告,要求她3天内交房租,否则会断水断电,收回房子。“业主说100人的房子没交房租。这时候我正在找一个100人的工作人员,电话打不通。我去他们公司的时候,门是关着的。”孙女士说。
孙女士向劳动南路派出所报案。警察说是合同纠纷,建议她打官司。
> >房东:
委托4年
不到两个月,托管公司就失去了联系
10月21日,《华商日报》记者联系业主徐女士。她说,今年8月24日,她将自己在朴天夏的公寓委托给了公司,并于当日在该房屋内与百克居的工作人员签订了委托合同和委托书。
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代理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5日,房屋空期限为35天,即从徐女士交付房屋之日起至2019年10月5日止,她为百克居公司寻找租户。租金为每月2600元,付款方式为每季度一次,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租金的,徐女士有权收回房屋,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与徐女士无关,百客房与租客之间的任何纠纷与徐女士无关。
徐女士说,签约当天,百克居的工作人员给她交了2600元的购房定金。“10月5日,百洁居的工作人员也联系我,说因为国庆放假,你能不能晚几天交房租,10月?8号再交。”徐女士说:“10月9日,我又联系了百克珠,电话打不通,公司没人。百克居一直没告诉我房子已经租出去了。9月底物业联系我的时候我才知道。”
> >属性:
人们去空大楼
人们不断来抱怨
10月21日下午,华商日报记者来到位于莲湖区南二环202号九座花园西区610室的陕西百可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610房业主在上锁的门上贴了一个通知:今年4月,经第三方中介公司推荐,与李(1996年出生)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现已由九座花园汇鑫物业及相关办案机构反映。九座花园610室租户经营的陕西百可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拖欠租金。业主去了几次610房间,门关着,没人联系。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
"许多受骗的人在10月20日来了。"同层另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他看到过百克居公司的六七名工作人员。“我是三四月份搬过来的,国庆前一两天就搬走了。”
汇鑫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在过去的半个月里,已经有67户家庭找到物业投诉百佳居公司的租房欺诈行为。“这家公司今年3月25日搬到这里。租房的时候说开设计公司。八九月份有人投诉租房被骗。当时他们解决了,但是最近投诉的人找不到公司。”汇信物业工作人员说,这家公司第四季度物业费没交,9月份有人来买50千瓦时。物业还催物业费,然后跑了。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投诉人的举报,百克居公司的主要套路是低价出租房屋,收取一年租金,但只支付房东三个月或一个月的租金。
> >常规:
“AG低”
付款快,风险高
房屋租赁行业资深人士李透露了“AG走低”的套路。“所谓的公寓经理(店长)自己经营房产,房子从一个城市换到另一个城市最合适,因为一个房东会有很多套,而且房东还对装修和家具家电很头疼。找到合适的房东后,签订协议以高价租下这些房子,然后寻找租客,以低价租出去。”据李先生说,这种方法可以很快还钱,很多租客想让它更便宜。一年一租。“有些公司用这种方法来筹集资金,但资金来得快,风险也高。一旦房子租不出去,资金链断裂,房东的房租交不出去,就爆炸了。”
李先生说,这类公司一般事先与房东签订委托书,与租客签订合同时,大多在出租屋内,房东不在场。“对于公司来说,没有人知道它收了多少钱,付了多少钱。多少钱是无法直观看到的,对房东和房客都有隐患。”当然也有正规的托管公司,但是正规的公司一般都比较平,比较高。“正常市场价拿房子,服务、配置、管理、保洁保修作为保费。比如差不多3500元的房子,房价基本在5000-5300元。”
> >补救:
聚焦“高收入低产出”
没收财产
记者了解到,10月11日,Xi市住建局发文称,今年年底前,住建局、市场监管、公安、税务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混乱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1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违法出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或者房间。2.房屋租赁机构采取“高收入、低产出”的经营模式抢占房屋。3.违反规定克扣或占用承租人缴纳的租金或押金,诱导、引导、强迫承租人参与任何具有财务风险的行为。4.为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房屋和企业提供经纪服务。5.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断水断电,帮助业主变相驱逐演出租户。6.其他违法行为。华商日报记者严新摄影强军新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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