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新规!2020年秋季开学 陕西中小学可收取课后服务费
本篇文章964字,读完约2分钟
据陕西省教育厅官网消息,3月4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陕西省中小学课余服务收费的通知》。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陕西省中小学可以收取中小学课后服务费。
具体收费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
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和收费
据了解,本通知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8〕80号)。经省政府同意,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
根据通知,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陕西省中小学可以收取课后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各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财政补贴,按照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备案。
各地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标[2019]12号),合理确定服务内容,科学制定收费标准,落实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提供服务、收取费用。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原则上以一个学期为固定周期,跨学期不得提前收取。退费按照未使用天数的实际数据进行退款。
各地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贫困家庭的学生办了卡,免交课后服务费
根据通知,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服务费和代理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费的项目、标准和批准文件纳入公示范围,通过学校宣传栏、宣传栏和宣传墙进行公示,并积极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应积极向家长公布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各地要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余服务的补贴工作,加强对贫困学生的课余服务保障,防止中小学校课余服务收费给家长造成负担。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卡,免交课后服务费。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收取,按实际支出收取。严禁以家庭委员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的名义收集。学校应当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全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或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课外服务收费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违规乱收费和乱收费,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人民网Xi安作睿)
官网截图
标题:[陕新闻]新规!2020年秋季开学 陕西中小学可收取课后服务费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