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9月1日,《陕西省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 陕西省政府设立慈善奖 每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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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陕西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正式实施。《实施办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设立慈善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昨天,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贾志国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亮点。
> >关于欺诈性捐赠和欺诈性捐赠
募捐方案报民政部门备案
涉及公共安全和秩序需要依法审批的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骗取捐赠和骗取捐赠的问题,该立法注重强化和消除。规定公开募捐开始前10日,应当将募捐方案报经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消防等事项的,还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如果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募捐,公开募捐信息将在民政部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上发布,并在其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上发布。
> >关于求助
帮助者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接受帮助的组织和单位应核实
个人向慈善组织或单位、社区等寻求帮助。,接受帮助的组织和单位负责验证帮助信息的真实性。
个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的,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电信运营商应当提醒公众,其信息属于个人求助行为。帮助人应当对帮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或者夸大困难骗取他人捐赠。获得帮助的资金和物资应当用于帮助的目的。
> >关于慈善奖
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
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实施办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设立慈善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党组成员、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军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省民政厅加强了配套文件的制定,近日发布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慈善组织应在基本信息形成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开信息。
据了解,今年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慈善示范社区(村)建立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全省各地共申报慈善示范社区(村)119个,省民政厅拟评估确定50个社区(村)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补助。
> >关于慈善日
首届陕西慈善周即将到来
今年9月5日是第四个中国慈善日。9月1日,《陕西省实施办法》正式实施,9月5日将举办首届“陕西慈善周”。
9月1日,省慈善总会、Xi安慈善总会将在新城广场举办陕西慈善周宣传活动,主题是帮助人们脱贫。他们将表演文化节目,宣传慈善法律和政策,为扶贫和慈善诊所进行慈善捐赠。9月5日,第四届中国慈善日暨首届“陕西慈善周”慈善晚会电视节目举行。同时,9月9日公益日将举办网络扶贫捐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公益平台和社会扶贫网络,发挥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作用,实现扶贫需求与关爱救助的有效对接。华商日报记者赵瑞丽新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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