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省推行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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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讯(记者于震实习生赵雪)8月20日,陕西省政府举行了今年第12次政策吹风会。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陕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司司长梁运波、省住建厅法规司司长杜晓东、省市场监督局法规司副司长张经伟、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纪亚平教授、 共同解读《陕西省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查制度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
与人民的密切关系
据了解,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大制度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也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备案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查制度(以下简称“三大制度”)作出了部署。《实施方案》明确了四项任务:一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事前宣传,规范事中宣传,强化事后宣传。二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完善文字记录,规范声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第三,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职责。四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加强智能应用。
梁运波介绍说,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对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突破性作用,对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律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执法全过程记录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将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外出执法时,是否会配备相应的音像记录仪器,且必须全程记录?张敬珍表示,音像录制设备、询问室、听证室等音像录制场所的确定,应根据必要工作、严格经济、性能适度、安全稳定、数量充足的原则,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本部门执法的具体情况。“整个过程中主要有两种情况需要声像记录。一是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案件,如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迁等,实行专职声像记录。”张敬珍说,其他是记录有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如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听证、留置服务和公告服务等,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会议指出,执法机关法律审计制度是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的一种自我审计。人们认为决定是错误的,要求作出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重新作出最终审查。对执法决定进行法律审查后,人民群众认为有错误的,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梁运波介绍说,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不公开,人员不公开,结果不按要求公开。任何单位有问题,都要追究责任。记录整个过程。如果在记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环节问题,就不可能正确准确的判断一个案件是哪个环节哪个人负责,该追究谁的责任。新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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