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西安美容、按摩店或洗浴中心不得设“房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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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日报(记者李治延)从现在起,Xi市政府正在对《Xi特殊行业和服务场所治安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审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月7日之前,您可以登录Xi市法制办(http://xafz.xa.gov)官网查看草案全文,并发邮件至xafzbfgc@163向Xi市法制办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
《草案》规定了屏风、隔扇、隔墙等。在提供按摩服务的桑拿、洗浴、足疗、美容美发、健身保健等商务休闲服务场所的包厢和包间内,不得设置有碍整体室内环境展示的物品。除卫生间外,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房间;阳台和包房的门窗应局部采用高度不低于0.4米、宽度不低于0.2米的透明材料,应能体现室内消费服务区的整体环境。营业时间内,不得遮挡服务场所和包间的门窗透明部位;营业厅、阳台、包间内的照明亮度应能清晰识别室内整体情况;包厢、包间内不得设有妨碍他人自由进出的内锁等装置;房间和按摩室必须区分清楚,必须悬挂标志和标牌。按摩人员不得进入客房服务;禁止客户入住按摩室。
《草案》还规定,单位或机构需要刻制公章的,应当持单位或机构设立的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如果刻字员为不能刻制证书的人刻制公章,将面临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王
标题:(要闻)西安美容、按摩店或洗浴中心不得设“房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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