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商家一年内被投诉两次将被工商部门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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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日报(记者赵瑞丽通讯员郑爱民)如果一年内两次投诉商品质量差,或者引起群体投诉,商家将接受工商部门的约谈,违法行为将向社会公布。日前,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政约谈制度》,该制度于7月2日生效。
该制度规定,经营者在下列情况下将接受面谈: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群体投诉;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问题,1年内被消费者投诉2次以上的;商品质量抽样检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倾向性;对于无故退货的商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指导纠正、政策诫勉、行政建议等方式告知问题,并在收到消费者退货请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建议。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约谈不能代替行政处罚,拒绝参加约谈或约谈后未落实整改措施或履行法律义务的,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予以查处,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编辑: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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